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大商经研究决定,所关自4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于调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整线聚氯乙烯、型低烯聚烯聚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的密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5%,自交割月份第八个交易日起的聚乙交易金水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20%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氯乙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丙烯保证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品种平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期货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合约
特此通知。通知
大商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商2022年04月13日
大商